EAC认证标志在市场上的使用规范- 海关联盟
1.EAC标志使用范围
产品的市场上标签的规范 - 海关联盟的成员是制定符合有关技术法规,2008年1月25日和主体在共和国的协定就共同原则和技术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调一致的政策协议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联邦的规定2010年11月18日。
这项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为产品标签的海关联盟(以下简称 - 标签)成员国的市场上的应用,形状和尺寸做了规定。
2.EAC标志一般要求
标志的施加建议,产品贴上标签,证明产品通过符合海关联盟评估程序(确认)的技术法规和符合关税联盟的技术法规的要求,适用于这些所有产品。、
3、EAC标志施加的图像说明
3.1。在市场上的产品EAC认证标签的施加具有以下图像(图1和图2):标志施加的图像3.说明
3.1在市场上的产品EAC标志施加具有以下图像(图1和图2):
图1 图2
标签施加的图像
关税同盟各成员国的市场上的产品
3.2产品EAC标签施加的图片EAC是三个程式化的字母“E”,“A”和“C”的组合,使用角度平面设计,具有相同的高度和宽度,是确切的比例的平方(图1)或反衬背景(图2)。
EAC代表欧亚(欧亚合格)。
3.3.制造商(供应商)标签施加处理的外形尺寸将有权使用它。
底座大小应至少为5毫米。
EAC标志的尺度网格的单个标记图示矢量于图3和4。
3.4. EAC标志单个施加处理可以以任何方式来执行,只要提供清晰和明确的形象为产品的使用寿命内。
制造商(分销商)合格的产品标志应该为每个单品施加标志。如果该产品已通过所有相关海关联盟技术法规评估程序(确认)在任何缔约方领土,这是由关税同盟规定的文件确认的规定合格评定的适当形式证明。
5.1.产品EAC标志施加处理应在每个生产单位的包装或随附的文档上。
5.2产品在市场上施加的标准图像各方应一种颜色和对比度与表面的颜色,相对应。
5.3.单个产品的标准施加产品的位置(包装),以及安装在技术法规的认证产品上。